我有个朋友非常沉迷蛋炒饭,她喜欢的蛋炒饭是深度翻炒的,要诀是:1、米要瘦和干;2、油一定不能少;3、葱花不能被热气烘软。
她跟我仔细分析过蛋炒饭的用米,有的蛋炒饭,锅子不干净,米炒出来颜色偏深。有的蛋炒饭,蛋太嫩,米太白,像广告片,她也不喜欢。她最喜欢自己家楼后面的热炒小摊出品,用塑料餐盒装着。在非常昏暗的灯光下,隔着盒子还是能看见米粒上的琥珀颜色。
这种颜色,能看见米本身的白,外面的琥珀色来自烹调的有些过头的植物油。
她说自己喜欢在电梯里拎着装餐盒的袋子看。隔着透明的塑料,可以欣赏那蚂蚁巢一样的截面,乱哄哄,油汪汪,每一样食材都非常便宜,即便加上两根火腿肠,也超不过十五元。
我总是跟她说塑料餐盒装热东西并不健康,况且一个路边师傅的手艺,到底能有多好吃。她说:“其实也不过如此”,但她就是喜欢享受拎着蛋炒饭上楼的过程。她的理论是:在电梯里,看着一碗刚出锅的炒饭想象它,那一两分钟能让脚趾头都震颤的感觉,是蛋炒饭快乐的一部分。
我还有一个朋友,她爱的是抽象的蛋炒饭,也就是说,整个蛋炒饭门类她都喜欢,在每一家热炒摊子,麻辣烫店,街边火锅……凡是可以近距离观赏厨师操作的场景下,她都会点蛋炒饭。
“吃蛋炒饭的时候可以没有思想。”她是一个心理学著作爱好者,喜欢在侦探小说里熬脑筋。她也有自己关于蛋炒饭的理论:米当然要隔夜的,丢在锅里的时候,有结块的最好。第一铲下去,冷饭上如果能留下一个印子,像雪地里的脚印,这说明这锅米饭经历了足够的冷,已经有了筋骨。那必然难吃不到哪里去。
最重要的,是那股热气。炒制的时候,热气沿着大锅的四边升腾起来,让人深深觉得生活的美好。
我这位朋友对自己进行了一番心理分析,她自己不爱吃蛋,总觉得腥,蒸蛋更腥,加了香油也盖不住。再加上吃饭慢,牛奶豆浆之类的,吃到后面都凉了。上中学要赶早自习,她的母亲往往就给她做一碗蛋炒饭。又觉得有营养,又快。人生的初期不知道过了多少个被蛋炒饭热气蒙住眼镜的早晨。
蛋炒饭很简单,所以她自立之后,早晨也做过,非常犯懒的时候也就随便炒一碗。
“对于我,吃蛋炒饭已经是返祖记忆了,是我动物性的那一面在想念它。”
我跟她吃蛋炒饭往往是在小摊上,黑暗多于光亮的环境里,一个罩着塑料袋的铁盘,哗的落在脸前。一股热气先劈面而来。那种热烘烘的气息,是一碗撒了足量白胡椒的大鱼头汤也比不上的,鱼汤的气息太湿润,烘红薯又太热络。蛋炒饭带来的,很像大夏天午后三点,走过商场门口,一股冷热交织的风。
最好就是拿起塑料勺就往嘴里送,有点夹生的米饭遇到过,有时能吃出成坨的盐粒,还要小心塑料勺的边缘,可能会割到嘴角。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混乱,就是蛋炒饭的精髓。吃法上,也不可以太客气,拿勺子戳散米粒,再把太大块的蛋撕开,不知道为什么,再柔弱的人,面对蛋炒饭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四仰八叉起来。
还有人喜欢把麻辣烫倒在上面,先慢慢吃完牛肉,鹌鹑蛋等,然后就是高潮所在,吃辣油浸润过的那几平方厘米——满嘴的热气里面,蛋块有蛋块的滋味,米有米的嚼头,葱有葱的刺激,辣油再把这些味道融为一体。
一口接一口,感觉有八张嘴都不够,要从嗓子眼里再伸出一只爪子来。
“吃蛋炒饭的时候可以没有思想。”她的这句话我不得不赞同,再淑女的人,在蛋炒饭面前也会变得没有章法。就很像跟一个太熟的人相处,什么防备都没有。也许真像她说的,蛋炒饭见过我们人生里最私密、最不堪、最懒洋洋的时候,导致我们在它面前不由自主的放松到失控。
但无所谓啊,要的就是这份失控。
至于我自己,对蛋炒饭最深刻的记忆就是独自住在火车道边一个暖气非常乏力的房子里,当时并没有外卖软件,十二月冬天的夜晚,开了电暖器,依然睡不着,全身的能量都用于抗寒了。
到晚上一点,饿到前心贴后背,我想了很久要不要去炒一碗饭吃,又不愿意离开卧室。直到一个时刻,就在对炒饭的思念即将落空时,突然掀开被子,冲进厨房,哆哆索索的升起旺火,连灯都顾不得开,借着路灯的光和电暖器的光,哗哗地做出一碗来,葱胡乱地切好堆上去。然后如困兽一样,恶狠狠地吃掉了它,把嘴一抹,倒头睡去。
这才是蛋炒饭的最佳归宿。所以啊,无论再断舍离,冰箱里永远都总要有一碗剩饭,和至少两颗鸡蛋。